通知公告
各有关企业和单位:
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函〔2019〕243号),为做好我市申报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主体
我市从事大数据采集、存储、处理、分析、服务、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、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等单位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请人: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、集成创新能力;
(2)项目方向:产业大数据集成应用、民生大数据创新应用、大数据关键技术试点应用、大数据管理能力提升四大类七个细分方向;
(三)项目数量:每个申请人限一个项目。我局将根据项目申请情况,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前五名项目。
三、提交方式和时间
此申请为网上填报,申请人应于11月22日前登录“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请系统”(http://www.bdcases.org.cn),填写登记申请信息。同时,申请书(加盖公章)一式两份提交我局软件处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汤惠龙
电话:2896588
电子邮箱:xmic_thl@xm.gov.cn
地址: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622室。
附件:《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》(工信厅信软函[2019]243号)
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19年11月14日
免责声明:本网站部分文章、图片等信息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平台所有,仅用于学术分享,如不慎侵犯了你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,我们将做删除处理!